打篮球物品受损需要赔偿嘛(厘清运动受伤权

田径运动 2025-04-15 07:26www.1689878.com田径世锦赛

泉州网报道,篮球和足球运动中意外频发,受伤一方能否得到赔偿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当学生在体育课上不小心受伤,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在公园健身器材运动时受伤,能否向公园索赔?针对这些涉及“侵权责任”的纠纷,《民法典》中的“自甘风险”规则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答案。

案例一:篮球场上,小高与小章的意外碰撞引发的眼睛受伤事件。两人在学校篮球场进行篮球运动,争抢篮板时发生意外碰撞,导致小高眼睛受伤。虽然学校已经给予部分补偿,但小章及其家人并未支付相应费用。小高因此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篮球作为竞技运动存在潜在风险,参与者应默认接受这种风险。对于因他人行为造成的损害,除非对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否则不承担侵权责任。尽管小高受伤是由小章的碰撞引起,但因并非故意行为,小章无需承担责任。

案例二:体育课上,学生小张在双杠上活动时不慎摔下致伤。法院认为,学校在教育、管理上存在疏忽,未能对学生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存在安全隐患,因此需承担主要责任。小张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采用具有危险性的行为,也应承担次要责任。

丰泽法院的吴新竹法官表示,竞技领域存在大量风险行为,参与者在竞逐中受伤在所难免。如果受伤属于意外且非被侵权,那么同行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甘风险”适用于具有一定危险的文体活动,参与者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预见危险并做出理性选择。

《民法典》中的“自甘风险”规则是为了明确参与者在体育活动中因意外受伤时的责任归属。在参与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时,受害者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除非对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这一规则有助于统一裁判标准,摆脱“谁伤谁有理”的困境。也提醒广大市民在参与体育活动时要注意安全,做好防护措施,避免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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