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达成新合同(已签租赁合同,又想增加条款,

体育新闻 2022-11-29 16:49www.1689878.com最新体育新闻

无论在正常的租赁活动中,还是在房屋买卖之后通过占有改定的形式确立租赁关系,双方一般都会通过合同或者对应条款对双方的租赁关系进行约束,一般会包含如下内容: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在签约时,租赁关系双方通常比较融洽,会较快的达成合意,然后单独签订租赁合同或者在房屋交易合同及/或其补充合同中约定相关条款,但在其后的履约过程中,往往会发生一方想增加条款,而另一方拒绝增加,从而陷入僵局的情况,现就该情况做个简要问答式回复,供合同双方做参考:

1.鉴于原合同中约定“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类似说法,所以房屋所有权人希望承租方在入住之前支付原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押金,而承租方坚决不同意怎么办?

此种情况下,如果双方未能就原合同中已约定或者没有约定的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则将继续以原合同的约定为准,并不存在因为原合同有载明“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类似说法,所以协商不成后原合同就可以不履行的说法。在此情况下,如果房屋所有权人拒不履行原合同的约定,则承租方可以要求房屋所有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2.如果原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怎么办?

如果原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则将按照法定处理,即如果违约方给合同相对方造成了损失,则违约方应就给合同相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此时是按照违约的理由起诉还是按照侵权的理由起诉,需要进一步结合案情的细节进行分析,两者最后被法院支持的金额会有所不同,比如律师费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按照违约起诉,则法院基本不会支持律师费由被告承担的诉请,但按照侵权起诉,则法院还是有可能会支持律师费由被告承担的诉请。


3.是否必须通过签订租赁合同才能成立租赁关系,仅在非租赁合同中约定了租赁相关条款,租赁关系是否成立?

鉴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所以不管是否签订租赁合同,只要是合法的租赁关系,无论是通过某个条款进行了约定,还是口头约定,都将是有效的。是否签订租赁合同,主要影响的是租赁期限的确定。

虽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但该规定应理解成不是效力性规定,而是管理性规定,仅未遵守该规定,不会导致合同或条款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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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为了更多非法律人士能够看懂具体操作,故笔者对文章内很多内容进行了简化,给的只是大方向,法律问题的分析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同时在篇幅有限的情况下,很多细节或者特殊情况不在此进一步展开论述,具体碰到案件时,此类案件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进行代理,以便尽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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