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为什么叫裁判比赛(裁判不能“打折”)
中超联赛第 20 轮补赛,在上海申花 1 比 2 不敌沧州雄狮的比赛中出现一次极有争议的判罚,而在攻守双方均有犯规动作的情况下,主裁判对于申花门将曾诚红牌动作的降格处理,也引发了舆论的热议。《体坛新视野》继续邀请资深国际级裁判王学智老师结合具体案例,对本轮裁判员的争议判罚进行点评。
- 上海申花 VS 沧州雄狮
争议判罚比赛第 39 分钟,沧州雄狮进攻,奥乌苏高速冲入禁区后,把蒋圣龙推倒了,曾诚出击把奥乌苏带倒,此时主裁判示意并没有犯规,VAR 则提示禁区内有疑似点球的犯规。主裁判观看VAR之后,并没有做出点球的判罚,而是判罚沧州队外援奥乌苏推人犯规。
王学智进攻队员争抢球时有一个明显的推人动作,裁判员并没鸣哨,而守门员曾诚蹬踹奥乌苏膝盖的动作已构成严重犯规。经 VAR 提示后,裁判员判罚了奥乌苏对蒋圣龙的推人的第一犯规,由守方罚任意球恢复比赛。其实,这种情况更应该对守门员的严重犯规给予纪律处罚,出示红牌罚其出场。
比赛中,任何时候裁判员都不能作出有利于犯规队的判罚,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裁判员处理犯规全过程的公正、准确。这是个极其简单的判罚,本就不该成为比赛的焦点,但由于裁判员对规则精神的理解不透,漏掉了这张必须给的红牌。
球场上常用的快思考,过多地依赖情感、记忆和经验迅速作出判断。如果裁判员经验不足,常常听风就是雨,遇到复杂情况不知所措,容易决策失误。这次判罚主裁判不处理守门员的犯规,就是无意识地作出错误选择。
相反,平时有意识地通过多个案例分析,学会慢思考,通过调动注意力来分析和解决问题,就不容易出错了。我们要有意识地把发生在赛场上的典型案例在慢思考中分析归纳,得出合规的结论后,让裁判员精通这些案例,通过快慢结合,逐渐过度到赛场的快速、准确、决断。
- 山东泰山 VS 上海海港
争议判罚比赛进行到 81 分钟,保利尼奥传球,武磊准备接球,山东泰山后防老将郑铮伸手拍到了皮球,这个球如果传过去的话,武磊很有可能形成一次单刀球。裁判员向郑铮出示一张黄牌,但这做出这次判罚后,上海海港队队员马上过来投诉,认为这张黄牌给得不合理,应该向郑铮出示红牌。
王学智在快速反击中,上海海港队将球传向最具威胁的空当,郑铮故意手球破坏了对方的控球权,以及明显的得分机会,依据规则,此类手球犯规,不论在何地,裁判都要出示红牌。
利用手球犯规,破坏对方明显的得分机会,其性质是违背规则精神的,影响了比赛的精彩流畅,也极有可能改变比赛的结果。
- 深圳队 VS 河南嵩山龙门
争议判罚比赛进行到第 39 分钟,河南队的黄紫昌和深圳队的徐越争抢,黄紫昌踩到徐越的小腿,主裁判石祯禄判罚一般犯规,此时 VAR 示意有疑似红牌的严重犯规,石祯禄到场边去观看 VAR 后,示意这个球并没有红牌,而是给了黄紫昌一张黄牌。
王学智在双方争抢球的过程中,故意踩踏对方的动作已构成严重犯规,整个犯规动作明显清晰,没有任何降格处理的理由,直接出示红牌是唯一的选择。裁判员跑位移动过程中视线重叠,没有捕捉到犯规动作的接触点,这是影响判罚准确性的重要因素。
- 大连人VS 武汉长江
争议判罚比赛进行到第 70 分钟,武汉长江队队员韩轩对对方球员正面铲截,将对方放倒,由于韩轩已经身背一张黄牌,主裁判手下留情只判了一个一般的犯规。
王学智武汉长江队 3 号队员从正面鲁莽地连人带球一块铲的犯规,已构成出示黄牌的条件,加上他之前的黄牌,应该出示红牌将其罚出场。裁判员距离犯规地点很近,观察也清楚,不应该漏掉这张红牌。
争议判罚比赛进行到 39 分钟,出现了比较少见的一幕,大连人队的商隐想把球回做给自己的同伴,却打到了防守队员卡耶维奇的手臂,主裁判第一时间的判罚非常果断,示意并没有犯规,此时 VAR 介入,主裁判在场边观看了 VAR 之后,改判为点球,示意防守方确实是手球犯规。
王学智攻方队员踢球后,球接触距离很近的防守队员手臂,如果按几十年前的规则,此类手球将定义为无意手球,裁判员不判点球。随着规则不断演变,场上其他队员的头或身体(包括脚)触球后,直接接触手球队员的手臂,裁判员要判罚任意球或点球。裁判员由于缺乏自信或过分依赖 VAR ,导致了没有必要的耗时。
- 长春亚泰 VS 梅州客家
争议判罚比赛第 90 分钟,场边的助理裁判举牌示意补时 6 分钟,在比赛进行到 95 分 28 秒的时候,主裁判刘威吹停了比赛,示意全场比赛结束,实际上是早结束了半分多钟的时间。吹停比赛之后,落后一方梅州客家队的教练和队员马上就进行了投诉,示意还有半分钟,双方对这个时间发生了一些争执。
王学智规则规定,比赛何时结束以裁判员的计时为准,现在不但裁判员计时,球队也在计时,整个转播系统也在计时, 6 分钟是一个最低限度,裁判员一定要把时间补足。如果在 6 分钟之内还有可能出现延误的时间,裁判员还要再继续补足。前几轮北京国安对山东泰山的比赛,同样也出现了补时不足的情况,应引起中超的裁判足够的重视,确保足够的比赛时间,减少比赛停顿,是保证比赛激烈精彩的前提,也是裁判员应尽的职责。
作为一名足球裁判员,善良比聪明更难,聪明是一种天赋,而善良是一种选择。裁判员的善良,是盛开在自己内心深处的一朵花。良善之心,给绿茵赛场以光亮,给球队和球迷以温暖。我非常同意作家梁晓声先生对文化的一段论述
1、根植于内心的修养;
2、无需提醒的自觉;
3、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
4、为别人着想的善良。
,裁判员既要聪明又要善良,更应注重自己内心的修养,把学习训练成为一种自觉,多与服务对象换位思考,用大格局和高标准约束自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