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是什么意思_管制3个月会有案底吗

体育新闻 2022-11-29 07:00www.1689878.com最新体育新闻

最近很多老师在寻觅关于管制是什么意思的解答,今天宋编为大家分类整理10条解答来给大家阐释! 有97%高手认为管制是什么意思_管制3个月会有案底吗值得一读!

10条解答




1.刑法当中的(管制 是什么意思

拘役和管制都是一种刑罚 拘役是短期内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 就近执行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时间为1至6个月 管制则不限制人身自由 由当地公安机关执行 基层行政管理机构负责看护 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赔偿是属于民事范围 有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及精神损失等费用 与是否受到刑事追究和判什么刑都没有关系 即所谓的连打带罚


2.管制是什么意思?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依靠群众监督执行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刑罚种类之—,属于主刑的一种。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按照刑法的规定
(1)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
(3)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必须服从有关规定;劳动中应同工同酬。
(4)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宣布解除之。
(5)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先期羁押的,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刑的特征是一是刑罚的最低档;二是不必投入特殊的改造场所,由公安机关负责监管;三是劳动有报酬。四是羁押时间可抵刑期。


3.交通管制是什么意思?

交通管制指的是出于某种安全方面的原因对于部分或者全部交通路段的车辆和人员通行进行的控制措施。一般是在集会游行、大型运动会、道路桥梁建设、救灾抢险、执行重要警卫任务等情况下对交通行为实行的限制,主要是临时性的规定。 扩展资料 交通管制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对车辆和行人在道路上通行以及其他与交通有关的活动所制定的带有疏导、禁止、限制或指示性质的具体规定。实行交通管制后,市民应该遵守管制通告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工作。 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参考资料-交通管制


4.管制和拘役是什么意思


1、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2、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是一种短期自由刑,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依据《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扩展资料 管制适用对象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2、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拘役适用对象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刑法分则中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
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中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 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参考资料-管制 参考资料-拘役 参考资料文县公安局网-《刑法》


5.航空管制是什么意思啊?

您好我是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一名空中乘务员 航空管制说白了就是有点空中堵车需要警察来进行调节。 空管员就起着警察的角色,航空管制就是指起飞和降落的航班同一时间段内有多架次起飞和降落,为了不影响后续航班的正点起降任务,就需要把即将降落但在空中,和地点将要起飞但尚未起飞的航班进行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航法的解释为 根据1994年2月1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38号修正 1999年7月5日民航总局令第86号将本规则废止 ,以下摘录本规则第二章一般规定的内容 目前标准的内容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七条 民用航空的空中交通管制空域分为塔台管制区、进近管制区和区域管制区。 塔台管制区一般包括起落航线、仪表进近程序航线、第一等待高度层及其以下的空间和机场机动区。其具体范围在机场使用细则内规定。 进近管制区是塔台管制区与区域管制区的连接部分,是机场管制区域除塔台管制区外的空间,其具体范围在机场使用细则内规定。 区域管制区是在我国领空范围内,7000米(含 以上的空间划分若干高空管制区,7000米(不含 以下的空间划分若干中低空管制区,各区域管制区的具体范围由民航局规定。 第八条 机场管制区域通常是以机场基准点为中心,水平半径50公里,垂直高度7000米(不含 以下的空间。设置空中走廊或者进出点的机场,还包括空中走廊或者进出点以内的部分。其具体范围在机场使用细则内规定。 第九条 高度6000米(不含 至7000米(不含 之间是高空与中低空管制区的转换空间,属于中低空管制区的管制范围。高空管制室指示航空器进入转换空间前,必须商得有关中低空管制室的许可;中低空管制室在使用转换空间前,应当通报有关的高空管制室。 第二节 管制单位 第十条 空中交通管制区的管制工作分别由塔台空中交通管制室(以下简称塔台管制室 、空中交通服务报告室(以下简称报告室 、进近空中交通管制室(以下简称进近管制室 和区域空中交通管制室(以下简称区域管制室 负责施行。民航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的调度室,分别负责 监督、检查、协调全国和本地区管理局内的飞行组织与实施工作。 塔台管制室设管制塔台和起飞线塔台,飞行繁忙的机场还应当设场面管制。 进近管制室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单位设立,根据飞行繁忙程度,亦可以和塔台管制室合为一个单位。 区域管制室设高空和中低空管制室,根据飞行繁忙程度,亦可以合为一个管制室。 第十一条 管制单位的职责是对本管制区内的航空器提供空中交通管制、飞行情报和告警服务。 (一 塔台管制室负责塔台管制区内航空器的开车、滑行、起飞、着陆和与其有关的机动飞行的管制工作。 飞行繁忙的塔台管制室,应当设立机场自动情报服务,提供航空器起飞、着陆条件等飞行情报。被授权担任进近和部分区域管制工作的塔台管制室,还应当提供进近和部分区域管制工作。 (二 报告室负责审理进、离本机场的航空器飞行预报、申报飞行计划,办理航空器离场手续,向有关管制室和单位通报飞行预报和动态。掌握和通报本机场的开放与关闭情况。 (三 进近管制室负责一个或者几个机场的航空器进、离场的管制工作。 (四 区域管制室负责本管制区内的航空器飞行管制工作。中低空区域管制室还受理本管制区内通用航空的飞行申请,并负责管制工作。受理本管制区内在非民用机场起飞、着陆,而航线由民用航空部门保障的飞行申请,并负责管制工作和向有关管制室通报飞行预报和动态。 (五 民航地区管理局调度室(以下简称管调 负责监督和检查本地区管理局内的飞行,协调本地区管理局内管制室之间和管制与航空公司航务部门之间的组织与实施飞行工作,控制本地区管理局内的飞行流量,处理特殊情况下的飞行,承办专机飞行,掌握重要客人、边境地区、科 学试验和特殊任务的飞行。 (六 民航局总调度室(以下简称总调 负责监督、检查全国的国际、外国航空器的飞行和跨地区管理局的高空干线飞行,协调地区管理局之间和管制与航空公司航务部门之间的组织与实施飞行工作,控制全国的飞行流量,组织、承办和掌握专机飞行,处理特殊情况下的飞行,承办 国内非固定干线上的不定期飞行和外国航空器非航班的飞行申请。 第三节 管 制 员 第十二条 空中交通管制工作由空中交通管制员(以下简称管制员 担任。管制员分为程序管制员和雷达管制员。按照管制员的技术水平和分工,又可以分为主任程序(雷达 管制员、程序(雷达 管制员和助理程序(雷达 管制员。 程序管制员必须经过民航局认可的训练机构的专门训练,理论考试及格,经过实习,考核合格,领取执照,方可担任管制工作。 雷达管制员必须持有程序管制员执照,经过民航局认可的雷达管制训练机构的训练,考试及格,经过实习,考核合格,领取雷达管制员执照,方可担任雷达管制工作。 第十三条 为了解飞行和飞行人员空中工作情况,搞好飞行与管制工作的协调配合,提高管制工作质量,管制员应当定期地进行航线实习,每年不得少于2次。 程序和雷达管制员取得执照后,还应当定期进行程序管制和雷达管制模拟训练,每年不得少于1次。 第十四条 程序管制员在同一时间、同一扇区内所能管制航空器的数量,应当考虑下列限制因素 (一 通信、导航设备和监视设备(指有供雷达监控用的雷达设备的管制单位 的可靠性; (二 管制员的能力; (三 扇区空间范围,航路结构的复杂程度。 第十五条 雷达管制员在同一时间、同一扇区内所能管制航空器的数量,应当考虑下列限制因素 (一 雷达和通信设备的可靠性; (二 雷达管制员的能力; (三 扇区空间范围,航路结构的复杂程度。 雷达管制员实施雷达管制的连续工作时间,通常不超过2小时,两次工作的时间间隔不少于30分钟。各管制单位根据本地区的工作强度以及工作环境,可以作适当的规定。 第十六条 当管制区在同一时间内或在预计的时间内将有多架航空器运行,管制单位的主任管制员(或值班主任 应当及时决定增开扇区或增加值班管制员,保证管制工作安全正常运行。 在管制区内划分扇区的方法如下 (一 按高度层划分; (二 按几何象限(或扇面 划分; (三 按航路区段划分。 第十七条 飞行学校所属的机场和航空公司驻地机场,在进行本场训(熟 练飞行时,飞行学校和航空公司应当派出飞行指挥员到起飞线塔台进行指挥。 飞行指挥员由熟悉航空器性能和管制规则的正驾驶员担任。飞行指挥员由航空公司经理和飞行院校的院(校 长任命。 在同一机场,有训(熟 练飞行和运输飞行时,飞行指挥员只负责训(熟 练航空器的技术动作的指挥,而所有航空器(包括训(熟 练航空器 的管制和间隔调配均由管制员负责。 军用共用机场的管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的规定和双方的协议执行。 飞行中的航空器发生严重机械故障,如果在驻有航空公司的机场着陆,驻场的航空公司应当派出有经验的驾驶员,到管制室提供咨询和协助。 第十八条 管制员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担任管制工作。 (一 在饮用任何含酒精饮料之后的8小时以内; (二 处在酒精饮料的作用之下; (三 受到麻醉剂或者其他药物影响,不利于管制工作。 第十九条 特殊情况下,上级领导或者有关业务人员,需要对飞行中的航空器机长下达指示时,应当通过值班管制员转达。 第四节 管制间隔 第二十条 管制间隔分为仪表飞行管制间隔和目视飞行管制间隔。仪表飞行管制间隔又分为程序管制和雷达管制间隔。 目视飞行管制、程序管制和雷达管制的最低水平间隔标准,按照本规则目视飞行管制、程序管制和雷达管制中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机场区域内飞行高度层配备如下 不论航向如何,从600米至6000米,每隔300米为一个高度层;6000米以上每隔1000米为一个高度层。作起落航线飞行的航空器与最低高度层上的航空器,其垂直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等待空域的飞行高度层配备,从高度600米开始,每隔300米为一个高度层。最低等待高度层,距离地面最高障碍物的真实高度不得小于600米,距离仪表进近程序起始高度不得小于300米。 机场区域内飞行高度层,不论使用何种高度表拨正值,航空器之间的垂直间隔6000米以下不得小于300米,6000米以上不得小于1000米。


6.判刑管制八个月的含义,管制是什么意思?

就是这8个月 你虽然没有服刑 生活上受公安机关管理 每隔一段时间要去报到 而且不能离开自己生活得地区 如果要离开 要申报批准


7.刑罚中的“管制”是啥意思?

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 》第二条规定 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原第二款作为第三款,修改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也就是说,管制由原先的公安机关执行,改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执行。


8.管制什么意思?

管制
1.管理控制;管束控制。 沙汀 《柳永慧》“司机台的对面,一长列安排着好几个操纵杆,它两边还有两个,是管制刮土和卸土的。”《花城》1981年第2期“你的职责是管制 奇云基谨 ,担子可不轻啊。”
2.强制性的管理。 萧乾 《一本褪色的相册·往事三瞥》“ 巴黎 实行灯火管制了。” 碧野 《没有花的春天》第十四章“伪军之放心他们居住在这村边,而又可以用最贱的代价来换得他们大量的劳力,原因也就是为了他们易于管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刑罚之一。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在国家机关的管理和群众的监督下,限制其一定的行动自由。管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由公安机关执行。


9.刑事处罚中的管制和拘役是什么意思啊?

管制刑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 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 管制和拘役的区别
1.定义不同
2.期限不同 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
3.是否关押不同 管制不需要关押;拘役需要关押但每月可以回家1-2天;
4.参加劳动的待遇不同 判处管制的犯罪人员参与劳动实行同工同酬; 判处拘役参加劳动的酌量发给报酬。


10.拘役或管制是什么意思


1、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改造,但限制其人身自由,交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监督改造的刑事处罚,是刑罚主刑中量刑最轻的一种。管制,是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生活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如仍与家人同住、同吃、有工作单位的,仍在原工作单位工作,领取劳动报酬,没有工作单位,仍可从事原先的工作,如经商、出卖劳动力等。其监督改造不是由监狱依法执行,而是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改造。

Copyright © 2016-2025 www.1689878.com 体育知识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

足球|篮球|NBA|奥运|网球|高尔夫|田径|游泳|排球|赛车|比赛|亚运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