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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看点:

榆林市榆阳区几个区?

截至2019年8月23日,榆林区辖两个区:榆阳区和横山区。

1、榆阳区

榆阳区位于陕西省北部、榆林市中部,与内蒙古自治区的乌审旗以及榆林辖内的横山、米脂、佳县、神木相毗邻,总面积7053平方公里,居全省第二。

境内以明长城为界,沿北为风沙草滩区,约占总面积的75%;沿南属丘陵沟壑区,约占25%。榆阳区辖21个乡镇、10个街道(镇)办事处,488个行政村、50个社区居委会。

2、横山区

横山区,陕西省榆林市辖区,鄂尔多斯草原向黄土高原过渡地带。清雍正九年(1731年)置县怀远,民国三年(1914年)为别于安徽怀远,遂依境内横山山脉主峰而名之。位于陕西省北部,毛乌素沙漠南缘,明长城脚下,无定河中游,僻处内蒙古、陕西交界,古称塞北边陲。

扼榆定公路之咽喉,位于东经108°56′41″~110°01′48″,北纬37°21′43″~38°14′53″。地处榆林市中部,东与米脂县相邻,东南与子洲县毗邻,南连延安市子长县,西接靖边县,西北与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接壤,北倚榆阳区。距榆林市区51千米。距省会西安市723公里,米脂县城108公里,靖边79公里,子洲87公里,乌审旗治122公里。

陕西榆林市房管局官网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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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门户的作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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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有多少人口?

2015年12月3日,国务院(国函[2015]209号)批复同意撤销横山县,设立榆林市横山区,以原横山县的行政区域为横山区的行政区域,横山区人民政府驻横山街道北大街9号。

2017年4月,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神木县,设立县级神木市,以原神木县的行政区域为神木市的行政区域。神木市由陕西省直辖,榆林市代管。

截至2017年7月,榆林市下辖2区1市9县,面积42923平方千米,人口375万人,市人民政府驻榆阳区

榆林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办法?

榆林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智慧社会建设管理,全面加快 “放管服”改革工作,健康高效稳步推进智慧社会建设,根据《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公安部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陕西省智慧城市体系架构和总体要求》《榆林市“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规划》和《中共榆林市委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五新”战略加快实现“三大目标”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各行政单位以及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利用信息化专项经费、政府融资出资建设或自筹资金的智慧社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智慧社会项目主要是指: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它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等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包括全市智慧社会建设有关项目,以及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建设、咨询评估、信息化项目维护运营、信息化服务外包项目。

第四条 智慧社会建设项目应符合榆林市智慧社会建设总体规划和国家、行业及本市规定的标准。遵循“统筹规划、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在“统一项目建设、统一资金管理、统一资源共享、统一业务协同、统一数据开发” 的基础上,建立“领导小组统筹决策、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前置评审、投资主管部门审批、财政部门审核拨款”的工作流程,统一纳入智慧社会建设和管理,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第五条 榆林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是全市智慧社会建设工作的主管部门。

第六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负责辖区内智慧社会和信息化项目的建设管理。

第七条 发改、财政、保密、公安、国安等部门依据职责权限负责智慧社会和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八条 市智慧社会建设领导小组是全市智慧社会的领导机构,负责智慧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重大项目建设、政策法规、运营模式等重大问题的决策。

第九条 市智慧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负责智慧社会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智慧社会、信息化建设、数据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智慧社会、电子政务、数据资源、信用体系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和考核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负责智慧社会建设项目的前置评审、过程监督、工程验收和绩效评估等工作;组织开展智慧社会和信息化交流合作。

负责市大数据有限公司业务管理和考核。

第十一条 市大数据有限公司为市政府直属全资国有企业,负责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授权的智慧社会建设项目的市场运营、资本融资、统建代建、安全保障、运维服务,以及大数据产业发展、科技创新、高新技术转化、技术人才交流培养等业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二条 在市属各行政单位以及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设立首席信息官。首席信息官由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和所属单位双重领导,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负责业务指导。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十三条 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智慧社会项目,应向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提交建设方案和资金报告,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根据项目性质组织专家会同有关部门对方案进行前置评审,评审后,报市财政局按照有关程序安排资金。市财政局对各单位未经评审立项的项目资金申请不予拨付。

第十四条 前置评审没有通过的,由项目牵头单位根据专家组建议和意见重新修订,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重新组织评审。

第十五条 经评审后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相关规定进行,并严格按照国家项目建设有关规定组织建设。

第十六条 智慧社会项目建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规定。智慧社会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应当包括信息系统安全技术应用的设计,并能够满足信息系统安全运行需要。涉密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承建单位应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应与涉及秘密技术的人员签订相关保密合同。项目交付前需经信息安全和性能测评。

第十七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经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建设计划和建设方案实施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实行项目全流程风险控制,安排专人负责项目事前风险审核、事中风险控制、事后风险检查,对期限内项目定期做出风险预警提示和风险评估报告。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定期对项目实施的合规性进行检查与管理。

第十八条 智慧社会建设项目实行竣工验收制度。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应在系统测试和试运行合格后,向投资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投资主管部门应按规定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和安全评测认证。未经验收、安全评测不合格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九条 智慧社会建设项目验收应当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建设过程中有效的技术资料为依据。验收内容应包括系统建成后3个月试运行情况及相关的数据资料。

第二十条 智慧社会建设项目实行后评价制度。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并经过1年运行后,对项目决策、建设和运行过程进行系统调查,客观地对比、分析和总结。项目后评价由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实施。评价结果作为财政部门拨付项目维护运行经费的主要依据。

第四章 建设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全市的基础数据库、地理框架信息系统、电子政务骨干传输网、大数据展示运营中心、政务云平台和机房等基础性建设项目,以及网上协同办公、视频监控等综合性项目要进行资源整合、统筹建设、共享使用。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系统逐步向统一平台整合。

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市财政局要对各单位现有机房运转、系统维护、网络接入的经费进行摸底并审核。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外,不再需要单独运行的机房,网络要统一整合。整合后,各单位原则上不得新建扩建中心机房和全市范围的垂直专业网,不得自行接入国际互联网。

第二十二条 承担建设智慧社会建设项目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经国家、省或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资质认证。未经资质认证的单位,不得建设或以其它单位名义建设智慧社会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将智慧社会建设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关资质等级的单位。

第二十三条 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根据全市智慧社会建设总体规划和阶段建设需要制定项目建设计划清单。有特殊业务要求或规定的需要单独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要向市智慧社会建设领导小组说明情况,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单独建设。

第二十四条 项目建设单位需严格按照经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建设方案实施项目,不得以各种理由随意变更。项目确须进行变更的,需报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审批,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设计变更,造成项目不能达到预期目标的,追究项目建设单位的责任,导致投资超预算的,不再批准追加投资。

第二十五条 智慧社会建设项目质量实行保修制度。承揽智慧社会建设项目的单位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对信息化工程履行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原则上不得少于3年。

第二十六条 项目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的,由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并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七条 承揽智慧社会建设项目的单位违反本办法的,由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建议由授予资质的机关按程序撤销或者降低其相关资质;对造成损失的,有关责任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各县市区的信息化建设计划项目,应列入财政预算,投资超过200万元的须报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备案。涉及数据共享交换、民生和公共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项目,须报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审查。

第二十九条 各建设项目的实施须有第三方监理单位介入进行项目监理。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三十条 市政府设立智慧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统筹用于榆林智慧社会建设和全市重大信息化工程。

第三十一条 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审核年度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以及预算下达,参与项目的审查、评审,对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负责预算申报。提出专项资金的列支项目、年度资金安排意见和项目进度资金安排意见。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决算管理。

第三十二条 专项资金实行统筹安排,专户管理,分项使用。

第三十三条 专项资金使用应符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循基础优先、服务民生、应用引领、资源共享、讲求效益的原则,全额用于智慧社会项目建设和市信息化基础资源综合服务中心运行维护。

第三十四条 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五条 智慧社会建设项目要按照国家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及时完成项目固定资产登记。

第三十六条 财政资金建设项目形成的所有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政府投资建设以及各政务活动中形成的政务数据等虚拟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由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统筹管理。项目采取BT方式,由企业垫资建设的,项目设施产权归政府,市财政分期付款偿还。项目采取企业投资建设政府使用的,项目设施产权归企业,市财政支付租用费。

第三十七条 智慧社会建设各项目的资产分别由各项目建设牵头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建立资产台账制度,设专人进行日常管理,负责资产的使用与维护,定期开展财产清查,及时做好原始记录,严格资产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第七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落实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各级各部门应建立健全本级本部门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应急处理、监测和运维机制。

第三十九条 智慧社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须根据等级保护或分级保护要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同步检测。

第四十条 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电子政务认证、安全监控、应急管理、数据容灾备份等平台和机制。

第四十一条 加强安全培训,不断提高智慧榆林项目设计、建设、运维管理等各环节的领导与工作人员的网络信息安全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网络安全责任制和追究机制,推行实名制,加强违反信用行为的惩戒制度建设。

第四十二条 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防范综合支撑平台,提高对网络运行故障、网络违法犯罪、网络失泄密等的监控、执法与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智慧社会建设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榆林的行政区划

榆林市面积43578平方千米,人口375万人(2014年)。
榆林市下辖2区10县、176个乡镇、7个街道办事处、5474个行政村。 榆林市行政区划  行政区名面积(平方公里)户籍人口(万人)邮政编码  政府驻地  榆阳区7053  55719000鼓楼街道 横山区408437719100横山街道神木县763542719300神木镇绥德县187837718000名州镇靖边县508834718500张家畔镇 定边县692034718600定边镇府谷县321224719400府谷镇子洲县204332718499双湖峪镇米脂县121222718100银州镇吴堡县4289718200宋家川镇清涧县188222718300宽州镇佳县214427719200佳芦镇

榆林市长马秀兰职务

马秀兰,2016年3月25日当选为榆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分管工作:

1、分管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扶贫开发办、市供销社、市手工业联社、市老龄办、市农机服务中心、市农垦服务总站、市振南办、市水务集团。

2、 联系市残联、市气象局、省治沙研究所、晋陕蒙接壤区水土保持监督局、黄土高原治理研究所、黄河水土保持绥德治理局、黄委会水文局。

扩展资料

李春临,2018年4月4日当选榆林市人民政府市长。

1、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市审计局、西南新区管委会。分管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科创新城建设、榆林古城保护方面工作。

2、 联系省审计厅榆林审计处。

参考资料来源:

榆林市人口2021总人数?

全市辖榆阳、神木、府谷、定边、靖边、横山、佳县、米脂、吴堡、绥德、清涧、子洲共1区11县,222个乡镇,5625个行政村。市政府所在地榆林城1986年被国务院命名为历史文化名城。全市总人口337万,其中城镇人口50.5万人,占15%,农业人口286.5万,占85%,人均国土面积19.4亩。全市有24个少数民族,共1984人,其中回族人数最多,主要分布在定边、靖边两县。

陕西榆林市市长电话是多少?

市长热线:12345

最近电信网怎么打不开陕西省政府网

我就是江苏电信的宽带,可以正常打开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你打不开可能是网速慢,或者是网站被黑客攻击了。

榆林市公租房怎么申请?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1套公共租赁住房。

2.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市里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业院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3.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4.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市里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5.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其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6.申请人可登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网站申请,并于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提交住房保障机构。申请人也可到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申请

榆林有海有湖吗?

榆林没有海有湖。

榆林是内陆城市,所以跟海是绝缘的。榆林位于北半球,气候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因为边缘是毛乌素沙漠,所以,又可以说有温带大陆性沙漠气候。

榆林市境内有一个内陆湖叫红碱淖,位于神木市中鸡镇。榆林市政府所在地榆阳区也有这个鸳鸯湖。所以,榆林市没有海有湖。

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招聘报名处

我是专科毕业,学的是会计电算,报考榆阳会计函授站,,为什么回答说专业不符,删除信息呢?如果所学的会计专都不符,那么请问相关部门,什么是会计?知道会计的意思吗?

榆林市什么时候成立的?

榆林专区(榆林分区专员公署),旧行政区划单位,1950年5月成立,辖今陕西省榆林市。

1968年,榆林分区专员公署改为榆林地区革命委员会,为一级政权机构。1979年改为榆林地区行政公署,为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1988年9月2日,榆林县改为县级榆林市。2000年7月1日,榆林地区行政公署撤销、设立地级榆林市,原县级榆林市改为榆阳区。

政府网站有哪些

法律分析:政府网站分类有很多种:分类方法1,按照层级:国家政府网站、国家部委网站、省政府网站、地市级、区县级等。分类方法2,按照用途:政府门户网站、专题审批服务网站、公共服务网站等。分类方法3,同级省、地市中按市委序列部门、五大班子、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的网站都可以统称为政府网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第五十九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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