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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看点:

为什么说案件越离奇越要经得起司法程序审视?

2008年10月3日,14岁的汤兰兰(化名)向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龙镇警方写了一封举报信,称其从7岁开始被父亲、爷爷、叔叔、姑父、老师、村主任、乡邻等十余人强奸、轮奸,前后长达7年。4年后,包括她父母在内的11人获刑,罪涉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其父母还被判犯有强迫卖淫罪。2017年6月,汤兰兰之母万秀玲出狱。她说自己很想找到女儿,还原当年事态。而汤兰兰却“人间蒸发”——直到今年1月,万秀玲才查询到,女儿已经改名迁户。(澎湃新闻1月30日)

一个少女被自己的亲人、老师、乡邻实施性侵犯,无疑骇人听闻,击穿了法律和人伦双重底线。好在,相关施害者都受到了法律严惩。然而,比离奇案情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10年后,司法判决所界定的事实,却出现了裂缝。

准确地说,在法院的判决结果之外,围绕这起案件的疑问,10年来一直存在。媒体报道显示,早在2010年10月一审判决下达时,11名被告人就曾集体上诉,均否认全部犯罪事实,但二审法院在2012年年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0年过去,10个涉案家庭申诉了10年,至今未果,已有5人被刑满释放。

回过头来看,抛开案情本身的离奇和“施害者”的艰难申诉经历不论,仅就司法程序而言,该案从查处到判决确实有不容忽视的疑点。比如,对于如何引发的报案,作为关键证人的受害者干妈给出了前后矛盾的说法;受害者被性侵怀孕的重要细节,出现了真假两份B超单;多名被告人曾当庭翻供,2名被告人始终是以“零口供”定罪;有施害者家属表示,被害人曾威胁自己给她1万元……

另外,虽说从保护受害人隐私的角度,汤兰兰在案发后主动隐身,或获得公安机关的保护改名迁户,都是很正常的事。但是对于受害者的户口从农业户变为城镇户,当地有警方人士透露,“这是户政科特批的”。这里的“特批”到底只是出于保护受害者的原则,还是有公众尚不得而知的背景?

案件越是离奇,就越要经得住司法程序的审视。目前“施害者”一方的申诉,以及案件在证据链上的瑕疵,都令这起涉案人众多、案情离奇的案件,留下了可供揣度的模糊空间。这并非舆论的阴谋论,人们对真相的质疑,更多地指向案件证据链上的盲点。案件延宕至今,一再突破了人们的想象,对于司法而言,无需联想和预设真相,只需要对疑点和“施害者”的申诉给予符合程序的回应,以更扎实的证据链还原真相。

针对疑问,也有观点认为,该案的发生时间已是2008年,一起如此骇人听闻的案件,司法机关误判的可能性太小。这种基于经验的判断当然可以参考,可面对显而易见的疑点,司法机关有责任定分止争。

目前,最高检两位工作人员约见了该案律师及两位当事人,双方就申诉一事进行了面谈,这说明了案件存在被重审的可能性。但仍有两点必须谨慎:一是在司法重新介入案件的调查、复盘之前,所有的猜疑、解读,都只能是“合理想象”而非站队,涉事的任何一方都不能搞有罪或无罪推定;二是尽管有必要找到受害者,但她除了依据法律程序配合正常调查,没有义务站到舆论前台来回应真相,在对案件的重新审查过程中,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必要的。

诚如网友所言,无论如何,这都是一个“太可怕”的案件——如果是真的,那太可怕了,一如电影《熔炉》;如果是假的,那也太可怕了,一如电影《狩猎》。无论是哪种“可怕”,包括司法机关在内的任何一方,都应该有直面真相的勇气和担当。

六兰兰为什么不和二后生合作了?

2004年到2014年,二后生与六兰兰成为彼此人生旅程中合作时间最长的搭档,他们生活上彼此照顾,工作上配合默契。

随着光盘这一传播媒介的使用,他们的作品传播打破了时空局限,二后生、六兰兰的大名远播山西、内蒙、河北各地。

近些年,二后生与六兰兰不和的传闻甚嚣尘上。有人说,二人不和就是为了争夺门楼调传承人的地位。关于这方面的事情,以后有机会再单独给大家分析吧。

总之,无论二后生与六兰兰有什么恩恩怨怨,六兰兰都是二后生人生中一个不能不说的重要女人。

汤兰兰事件?

14岁那年,

正在读初一的汤兰兰(化名)

把全家人送进了监狱。

2008年10月3日,

她向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龙镇警方

写了一封举报信,

称其从7岁开始被父亲、爷爷、

叔叔、姑父、老师、村主任、乡邻等

十余人强奸、轮奸,前后已有7年。

当月底,3天内村里16人被抓。

4年后,包括其父母在内的11人获刑,

罪涉强奸罪、嫖宿幼女罪,

其父母还被判强迫卖淫罪。

其中10个涉案家庭申诉10年,均被驳回。

最近关于汤兰兰事件

在网上可以说是沸沸扬扬,

各大媒体网友全部都在关注,

并且开始混战,

而这一切的开始都来源于澎湃一篇,

主观意志极强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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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相关】

2008年10月3日,正读初一的14岁少女汤兰兰(化名)向黑龙江五大连池市龙镇警方写了一封举报信,称其从7岁起被父亲、爷爷、叔叔、姑父、老师、村主任、乡邻等十余人强奸、轮奸,前后已有7年。

当月底,3天内村里16人被抓。4年后,包括其父母在内的11人获刑,罪涉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其父母还被判强迫卖淫罪。

2017年6月,服刑8年零8个月后,其母万秀玲出狱。她想找到女儿,还原当年事态。而汤兰兰却在户口本上消失了。直到今年1月,她才查询到女儿已改名迁户。

如何评价「汤兰兰案」的细节

1.汤兰兰有没有迁户口,有没有搬家,完全都和本案无关。记者不应该把这个牵扯进来。搬家不能证明她心里有鬼,不搬家也不能证明她坦坦荡荡。同理,不接受采访不能证明某人心里有鬼,接受采访也不能证明某人坦坦荡荡。文章在这方面落笔太多,有点偏题。可能会泄露隐私的问题,很多人都说了,不再赘述。
2.记者不应该有试图利用报道来找人的心态。这个案子,哪怕有一点性侵案成立的可能,找到受害者的结果,对受害者而言都是毁灭性的。

汤姓女明星全部名单?

1汤加丽,1976年7月13日出生于安徽合肥,中国内地女演员、舞蹈演员、人体艺术模特。

2汤唯,1979年10月7日出生于浙江省杭州市,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华语影视女演员。

2006年主演的银幕处女作《警花燕子》上映,获第6届电影频道数字电影百合奖“优秀女演员”奖。2007年与梁朝伟合作主演电影《色·戒》一举成名。

3汤晶媚,女,1987年5月24日出生于江西省萍乡市,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中国内地女演员、歌手、主持人。

2010年出演青春军旅剧《我是特种兵》从而正式进入演艺圈。

4汤灿(Tang Can),1975年6月12日出生于湖南株洲,中国内地女歌手,毕业于中国音乐学院。代表作《祝福祖国》,《幸福万年长》。

5汤梦佳,Melody Tang,1994年7月15日出生于上海市虹口区,中国内地女演员。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

她于1999年参演《上海沧桑》正式进入演艺圈。

真正不善良的人

真正的善良是一种大智慧,也是真正能帮助他人,走入他人的内心世界,与真善相对的则是伪善,我们生活中有多少人喜欢以善良的名义干涉他人,而真正善良的人都有这三大特征:

心理学:善良

1、是否引领他人,激发他的自觉

真正的善良是引领他人,是激发对方的自觉。而伪善则是喜欢举着道义的牌子,对他人进行审判。

最近汤兰兰事件之所以被广泛讨论其实就是关乎曾经受过性侵的小女孩要不要重新面对这件事情。几年前,汤兰兰将一家人告到法庭上,讲述自己被性侵的过程,事发多年后,澎湃新闻的记者却怀疑女孩的口供是否真实,在报道中她提出自己质疑,并且还把女孩的照片与身份证直接放在网上进行搜索,这引起了舆论大波,很多人质疑女记者的用意,无论如何曾经受伤的女孩都应该需要得到保护,而这种以道德的名义去揭示真相的人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对她人造成伤害也是一种虚假的正义。

《圣经》曾讲述耶稣传道的故事,有个人问道耶稣,说有个女人是妓女,然后他们准备用乱石打死她。耶稣看到后,低头默默说了句话,谁不曾犯过错了。一语点醒梦中人,随后他们释放了妓女,后来妓女非常感谢耶稣,也就信了道。这就是一种真正的慈悲,以己之心度量他人的感受,并激发他人的自觉心与自省,这才是最大的善。

心理学:善良

2、是否不求回报

明末清初理学家朱柏庐说:“恶,恐人知,便是大恶;善,欲人知,不是真善。”真正善良的人是不求回报的,因为他们是内心慈悲的涌现,更是人性善良光辉的彰显。

有些人在帮助他人的时候, 其实就是怀有回报的意识,这种求回报最后会变成一种计较与对比,也是许多关系的失衡原因所在。有一个学员曾经咨询过我,他帮助自己的一名亲人,没有想到亲人没有报答他,最后反而与他形成了仇人。后来我再与他交流中发现,由于他对自己亲人的帮助,他总是会显得有些高高在上,所以导致对方不舒服,这或许是他们彼此关系出现裂隙根本原因。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当你行善的时候,没有回报的意识,你的内心是至纯至善的,这种至纯至善本身就是一种最大的诚意,也是最大的心安。而有所回报的善良之所以伪善,打了折扣,是因为内在动机不纯,所以才会导致善良也会变形。 人与人之间很多关系之所以后来没有办法走下去,其实都是因为在得与失的计较中,最后失去了亲密,也失去了过去。

汤兰兰案不是要“企图翻案”那是想要什么?

汤兰兰案:不是要“企图翻案”,而是想要一个答案。

一桩离奇的乡村“轮 奸”案,十年后才轮到舆论大哗。2008年,五大连池市兴安乡龙山村未满14岁女孩汤某秋(媒体报道化名汤兰兰)报案称其“多次遭到十余名亲属和村民强 奸,涉案人员包括其父亲、爷爷等至直系亲属,也有老师、乡邻和村干部。2010年10月,包括其父母在内的11人获刑,罪涉强 奸 罪、嫖 宿幼 女 罪,其父母还被判强 迫卖 淫罪。日前,当地官方回应指个别人员“企图翻案”,并表态将“支持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诉”。

2018年1月,汤玉梅向最高院第二巡回法庭为丈夫刘长海递交申诉书。刘长海至今拒绝减刑,坚持申诉。

正因为案件的离奇,更需要证据的谨慎,舆论关注汤兰兰案应该聚焦于司法本身,抓人的是公  安 机 关,公诉的是检 察 机 关,判决的是法 院机 关,汤兰兰是刑事案件的报 案人和受害人,其本人在所涉案件审 判结束后的去向并不是核心问题,核心问题在于当地司法机关需要澄清舆论的几个疑虑。

1.是否存在刑讯逼供?

性 侵幼 女 案的认定,最扎实直接的可能是体液鉴定等客观证据,以证明相关当事人是否有过  性 接触(以及接触的程度)。本案时间跨度较大,无法提取相关物证进行鉴定,这种情况下,被害人控告以及证 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之间能否相互印证便成为司法认定的关键。

问题在于,汤案多名被告表示遭遇刑讯逼供,而且本案被告人中有两人存在“零口供”定罪的情况,嫌疑人供述与刑讯指控之间究竟存在着怎样的关系,这是汤案当事人“依法申诉”首先有待求解的问题。本案中“被拘45天后爷爷在看守所内死亡”,其尸检鉴定书载明“大量吐血,送医抢救无效”,这其中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的情况,同样需要汤案侦查、审理之外的独立部门尽早介入,进行深入核查。

据称,最高检两位工作人员日前已约见汤案申诉律师及两位当事人,“依法申诉”正在有条不紊进行,地方几级侦控审部门事实上已与汤案复查产生直接利害关键,“企图翻案”之类的说法实应更克制。

2.为何出现前后矛盾的证言证据?

刑事案件往往人命关天,其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要求也更高更严格。本案当中作为关键证人的汤兰兰干爹和干妈其证 言事实上存在无法印证、彼此矛盾之处。干爹王某朝作证称,汤兰兰母亲接孩子那天“三人走后,汤兰兰诉说了被强 奸的事”,而干妈李某云证言对此表述却并不一致,报案次日说的是“早在9月底就知道”,检方询问时,却称是接孩子那天晚饭时,“才知道了强 奸一事”。

不仅如此,汤案卷宗中还有两份日期相同、医生署名相同但检查结果相反的孕检报告,在客观证据严重缺乏的情况下,孕检报告作为关键证物司法实有必要做更审慎核查。

存疑的B超单。

3.勒索电话录音是否真实存在?

媒体爬梳兰兰案审理过程,仍然存在多份证 据并未呈堂的情况,包括被害人汤兰兰几次电 话其亲属,声称“拿完一万块钱,就不逮他”,但相关录音“开庭时并未准许播放”。

全面收集证 据(包括“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无罪和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是刑诉法对侦控审三方提出的一体要求,有证据未入卷甚未呈堂将直接影响司法的最终裁量。这一证据是否真实存在,具体内容是否真实有效,亟待司法机 关回答。

这三个疑问理应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这不仅关涉汤兰兰本人的正义能否得到伸张,也关系到司法本身公正公平能否得到维护。法律应该给违法者应有的惩罚,同样也应该注意不要成为别人利用报复的工具。

旧案进入公共视野,舆论与司法的关注殊途同归,包括具象的个案正义,公民所能得到和所应得到的司法对待,也包括通过个案所必须要实现的那份抽象的司法公正。舆论并不纠结于有的人“企图翻案”,却更在乎司法如何对待被翻出来的那每一桩每一件陈年旧案。司法如何对待过去,往往也意味着它如何面对现在以及未来,能否以更符合程序和法治的标准处理每一个案件。

汤素兰是中国第一作家吗?

汤素兰不是第一作家,是中国一级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现任全国政协委员,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湖南省文联副主席、湖南省作协副主席,创作出版儿童文学作品40余部,曾获得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宋庆龄儿童文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大奖、陈伯吹儿童文学奖等,代表作有《笨狼的故事》《小巫婆真美丽》《阁楼上的精灵》等,深受孩子们的喜爱,被亲切地称为“笨狼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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